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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WTO对中国贸易政策进行检讨报告研析

发布时间:2008-07-15 13: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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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秘书处日前就中国贸易政策与措施所完成之检讨报告指出,过去4年以来,中国经贸制度包括贸易自由化的改革有明显的改善,2007年中国实质国内生产毛额(GDP)成长率突破10%,平均国民所得增加与贫穷人数减少,中国已成为全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该报告亦指出,中国已是世界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国之一,同时中国直接对外投资也不断增加,反映出中国已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中国自从2006年前次贸易政策检讨以来,大部分贸易政策都朝自由化的方向渐进,持续的经济改革虽有助于经济的成长,但其经济成长的动力主要来自出口与投资而非消费,储蓄与投资的差距日趋扩大,中国经常帐顺差增加,以及城乡所得差距的扩大,尽管其国内GDP大幅成长,但亦面临各种经济失衡的现象等问题,此均是中国未来所面临之挑战。

  WTO为加强对会员国贸易政策的监督,增进会员国贸易政策与措施之透明化,督促会员国更加遵守多边贸易规则,特设贸易政策检讨机制(Trade Policy Review Mechanism, TPRM),定期对每个会员国的贸易政策和做法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进行检讨。

  根据TPRM规定,检讨频率取决于该会员国的贸易值。全球贸易值排名前4名的会员国应每2年进行检讨;排名5至20名者应每4年进行检讨,其它会员国则每6年检讨一次,但是低度开发国家会员国可要求延长检讨之期限。

  贸易政策的检讨系由WTO贸易政策检讨小组(Trade Policy Review Body, TPRB)执行,主要根据受检讨会员国政府所提供的贸易政策报告,以及由WTO秘书处之贸易政策检讨处(Trade Policy Review Division)所完成之报告为基础进行检讨。

  中国自2001年12月11日入会,原先是属于每4年需接受检视的会员,其贸易政策在2006年接受WTO首次的检视,但由于其贸易值大幅成长,排名已居于前4位(2007年贸易额排名世界第三位),故需于2008年接受第二次检视。2008年5月21及23日,TPRB于瑞士日内瓦WTO总部召开对中国进行第二次贸易政策检讨会议,全面审议中国近2年来经贸政策的发展及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

  依据2008年WTO秘书处就中国贸易政策所撰写之检讨报告(WT/TPR/S/199),其主要包含4大部分:(1)经济环境;(2)贸易政策体制;(3)贸易政策及措施;(4)主要部门贸易政策。

经济环境

  WTO对中国高经济成长表示肯定,指出持续的贸易自由化是中国推动结构改革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主轴。在2007年中国经济表现突出,其实质GDP成长率11.4%,已成为全世界的第三大经济体和WTO第三大贸易会员国。

  在2004年至2006年中国平均GDP从1,490美元上升到2,017美元;每日所得低于1美元的贫穷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减少至约10%。2006年中国货物贸易占其GDP总额之65%,以及占全球贸易总额之13%。此外,由于经济持续成长,中国已是世界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国之一,同时中国直接对外投资也不断增加,反映出中国已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中国的经济快速成长仍然带来一些问题,特别是通货膨胀问题,2008年1月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率高达7.1%,创11年来新高,主要是由于食物价格上升,而且一般相信消费者物价指数并无法完全反映物价上涨实际通膨更严重的情形。在经济成长的同时,中国也产生景气过热的问题,在过去2年曾多次调升利率及存款准备率。

  此外,该份报告亦指出,中国经济成长动力过度依赖出口及投资而非消费,储蓄与投资的差距日趋扩大,及其国内投资资源亦未能有效率的配置,致有各种经济失衡的现象。另伴随着经济的成长,环境问题持续恶化,所得差距,特别是城乡所得差距仍在继续扩大。

贸易政策机制

  中国整体贸易政策主轴仍是加速对外开放,引进国外技术以发展贸易。另外也加强参与多边贸易体系,同时与若干贸易伙伴洽签区域自由贸易协议,并积极参与WTO杜哈回合谈判。在2006年及2007年中国有2个自由贸易协议(Free Trade Agreement, FTA)生效,分别是在2006年10月1日生效之中国—智利FTA,以及在2007年7月1日生效之中国—巴基斯坦FTA。

  虽然中国贸易政策在某些方面仍然不够透明,但中国仍然持续采取一些贸易或贸易相关的措施以提高透明度,例如《政府公开讯息条例》的颁布,还有2007年9月成立全国贪污防治局,以及相关法令的执行,包括《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反独占法》和《企业破产法》等,均有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中国提供外资企业较优惠的税率,自2008年开始《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国企业与外资企业皆采取单一企业所得税率25%。

贸易政策及措施

  关税持续为中国主要贸易政策的工具之一,虽然2006年中国进口关税仅占总税收之3.3%。在关税方面,2007年中国整体平均关税9.7%( 2005年为9.8%),其中农业与非农业平均关税分别为15.3%与8.8%。此外,中国签署若干FTA,实施双边互惠关税,另亦对37个低度开发国家实施优惠关税。

  在出口市场方面,中国对于出口的优惠减少,限制亦增多,例如实施出口税,并降低出口退税率等,希望藉由出口的减少,以缩减巨额贸易顺差,以及降低与外国贸易摩擦的情况;此外,亦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出口,以达到节能的目标。

  中国亦持续利用各种贸易工具,以促进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鼓励创新与保护环境(例如:减少能源的损耗)。该等工具包括租税奖励、直接补贴,价格管制,以及各种形式的"指导",包括特定部门的工业政策。

  在中国国营事业及智财权的问题方面,国营事业目前已占中国GDP之35%,仍然享有不少特殊待遇,而中国国营事业的经营效率不及其国内企业及外资企业。另外,在智财权问题方面,中国虽然在法制面日趋完善,但是在执行层面仍相当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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